第九十七章:狼崽子-《穿越到年代文中吃饱喝足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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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马上夏天就要过去了,得在入秋前将这些兔皮都弄出去,要不然就赶不上运往北方了。大妮,你最近联系一下黑市那边,看看他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发,咱们得开始往外运了。”
蒙叔一边鞣制手里的兔皮,一边跟一旁同样挥汗如雨的丁鱼说话。
16岁的丁鱼双臂有力,加上常年的打拳锻炼身体,像是这种鞣制皮子的活儿对她来说不轻松,但是也不会太难。
手上鞣着的是一张纯白,无一丝杂毛的白兔皮。这样的白兔皮,在后世可能是司空见惯,可在这时候没有一丝杂毛的白兔子才是罕见,白兔皮也更能卖的上价钱。
这几年丁鱼不光养鸡,也同样养了很多兔子。兔肉卖了,兔皮当然不能浪费。
而如今像是这样大规模的养兔子的少,丁鱼这边成了规模后兔皮的销路就成了问题。
野哥走南闯北这些年,凭着他的关系给丁鱼找到了销路,但是,如今做衣服还不像是后来那么五花八门,貂皮大衣,兔皮毛领的都是有身份,有地位的人穿的,一般的工人还有农民哪有那个闲情穿这么好的衣裳,能有个灰绿蓝的几套工装都是相当珍惜。所以,虽然丁鱼的兔皮能卖出去,可卖不上价,甚至一次的运输费都卖不出来。
可是那么多兔皮也不能吃了兔肉,兔皮都扔了。为此,丁鱼苦思冥想对策。
作为曾经锦衣玉食过的蒙叔就建议丁鱼改良兔子的毛色,全部改成白毛兔子后销路果然更好。
“应该还要再等等才会跑一趟吧!我上次去听说他们这次要运一批这边新出新粮种种出来的大米,运粮食的话车队就会拖慢。”
丁鱼手上动作也随着说话慢了下来,皱着眉回答。
“新粮种?”蒙叔听到这话更是直接停下了手中活计,同样皱眉严肃向丁鱼看过来,“就是刚研究出来那个?是直接运米还是运种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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