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烧香焚纸-《深夜冥品店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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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家在新城区的和气家园,是一套商品店,用他以前的公积金付的首付,尾款是方晓晴的爸爸一手帮付清了,

    所以,在那个家,

    方晓晴趾高气扬的,像一个包租婆似的,敢当着大人小孩的面责骂他,让他跪搓衣板。

    其实,他就偶尔跟同事喝个酒,唱个歌…

    而且他只唱歌,不喝酒…

    他爱好唱歌,是因为他曾经获得过校园十佳歌手第二名,那次唱的是林志颖的《十七岁的雨季》,是唯一一道通俗歌曲在民歌和革命歌曲中脱颖而出…

    青春是美好的,

    初恋是难忘的,

    婚姻是失败的,

    这应该是大部分他这样的同龄人的通病,他不知道别人有没有悲哀过,

    他只知道,他没有。

    方晓晴给他难堪,他没有责怪她,只是默默地忍受,为了父母,为了孩子,他拼命地工作,把气都用在了对学生的辅导和管理上。

    他从来不体罚学生,

    因为现在的学生都有叛逆心,你越是唬着脸,他们越跟你作对,你越平易近人,他们越把你当朋友,配合你上好每一节课,

    这些,

    是祁鹤轩用一生总结出来的,

    现在的他已经不是过去意义的那个祁鹤轩了,他附身在别人身上,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,

    既然成了另外一个人,

    他就要活出一个与过去不同的自我出来…

    胡思乱想中,

    祁鹤轩拦了一辆出租车来到霓虹灯闪烁的新城区,这里感觉是另一个世界,

    华丽而美好,

    热烈而激情,

    用灯红酒绿、奢侈华丽,纸金迷离来形容是最贴切不过的了,

    但,现在祁鹤轩对这些俗气的东西提不起一丁点兴趣,他要做与众不同的事,眼光与价值观定位就要与众不同,那种随波逐流,人云亦云之辈是干不了大事的。

    祁鹤轩下车走进和气小区,走上一单元四楼404,在门口摆放的花钵下找到一把钥匙,然后轻轻地打开进去,

    家里的人都睡了,客厅一片漆黑,只有一角的神龛位上亮着两盏庆红的冥灯,特别刺眼,特别幽红。

    祁鹤轩没有去开灯,走到神龛下,把自己的遗像从神台上拿下来,

    然后打开客厅的窗子,烧香焚纸,用虔诚与先人对话,用怀念与自己告别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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